2011年4月,卫生部发布蜂蜜新国标。笔者查阅新国标发现,与蜂蜜旧国标比较,新国标规则了蜂蜜的意义,即“蜜蜂收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本身分泌物交融后,经充沛酿制而成的天然甜物质”。由此可知,蜂蜜是天然物质,而通过化学工艺加工或增加其他物质的只能称为“蜂蜜制品”,不能称为“蜂蜜”。新国标适用于“蜂蜜”,而不是“蜂蜜制品”。新国标对蜂蜜的感官要求进行了规则。规则称,蜂蜜应具有特有的味道、气味,无异味,常温呈黏稠流体状,或部分及悉数结晶,不得含有蜜蜂肢体、幼虫、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杂质(含蜡屑巢蜜在外)。新国标还明确指出,100克蜂蜜中至少应含有60克果糖和葡萄糖。桉树花蜂蜜、柑橘蜂蜜、紫苜蓿蜂蜜、荔枝蜂蜜和野桂花蜜的蔗糖含量要小于或等于10克/100克,其他蜂蜜则要求小于或等于5克/100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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