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: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,
提交材料:
1、设立登记申请书;
2、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;
3、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章程;
4、法定代表人、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5、全体出资成员签名、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;
6、法定代表人密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;
7、住所使用证明;
8、指定代表或者委托弋理人的证明;
9、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崔申请书;
10、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。不收任何费用。
二:公安局制定刻章,提交材料: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代表身份―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收费400元上下。三: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,
提交材料:
1、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合作社去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,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。收费容:108元/证,工本费:正本每份10元,副本每份8元;技术服务费9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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