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部分省份已无人工饲养的中蜂如黑龙江省,部分省中蜂分布区域退缩到山区。
(2)中蜂囊状幼虫病周期爆发,损失严重,未有特效防控技术。
(3)养蜂员年龄严重老化,不能适应规模化饲养。
(4)中蜂遗传资源破坏严重,不同类型中蜂进入其他类型分布地,造成不同类型中蜂资源受到破坏。海南中蜂,由于扶贫开发过程中,缺乏科学论证,盲目应用,大量引进广东、广西等地中蜂,造成海南中蜂遗传性受到破坏,因此可以说海南中蜂已不复存在。盲目从外地引进不同类型中蜂,在个别地区(如辽宁、广东等地)引起病害严重发生,且因为引进的蜂群因“水土不服”而终告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。
(5)违法育种和无证销售中蜂王严重,将会造成中蜂遗传资源进一步被破坏。现在,国内所有中蜂育种场所销售的种王未经批准,都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各种媒体出售中蜂种乱做广告,蜂农受伤害,种质资源受破坏。
(1)加强适应中蜂生物学特性的饲养技术研究,以营养和温度为重点开展攻关,对取得的成果进行推广。
(2)加强中蜂病害防控技术研究。
(3)探索新的饲养模式。应以山区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,创新饲养模式。推广“人不离家脚不离田,房前屋后养中蜂,百群收入3、5万”的模式,易被农户接受。
(4)加强对中蜂资源的保护和利用。中蜂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目录,且《畜牧法》和《养蜂管理办法》中,对蜜蜂育种和蜂种销售都有一系列的规定,应加强对中蜂种销售市场的规范管理,各地不要引入不同类型的中蜂,防止资源破坏、病害传播。对未批准而引进的不同类型中蜂,引起蜂病传播、发生和流行的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建立中蜂保护区、利用中蜂在山区扶贫和林下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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